中长期资金入市新政出台 努力提振资本市场
中国商报网 王彤旭 2024-09-27

  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,要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,打通社保、保险、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,努力提振资本市场。

  为落实会议部署,近日,中央金融办、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指导意见)。

  “指导意见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,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的中长期资金不足等问题,还将为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”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对中国商报记者说。

  中国证监会表示,指导意见的目标是,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,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,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,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,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,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、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、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。

  具体来看,指导意见的主要举措包括以下三个方面。

  第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。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,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,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。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,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,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,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。

  第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,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。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,制定科学合理、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,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,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。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,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,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。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,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。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,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,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。

  第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。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、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,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。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,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,完善考核评估机制,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,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,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,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,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。完善全国社保基金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,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,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。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,优化激励考核机制,畅通入市渠道,提升权益投资规模。

  “随着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,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将更加合理,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将全面强化。”袁帅表示,中长期资金具有稳定性强、投资运作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,能够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“稳定器”和“压舱石”的作用,促进资源优化配置。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将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融资支持,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  据悉,下一步,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,中国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,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,强化工作合力,确保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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