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5日,视觉中国向原创者索赔8万余元一事引发关注。8月16日上午,摄影师戴建峰(@Jeff的星空之旅)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:“我不接受你们的观点。我已与Stocktrek进行核实,Stocktrek明确告知我,@视觉中国 无权销售我的作品,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,Getty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。这里没有误会,到现在,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,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。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!!!”
8月15日下午,戴建峰发文称,接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,对方称自己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中包含侵权使用了对方的173张照片,若选择双方和解,则戴建峰需要赔偿对方8万多元。一时间,一场关于“侵权和敲诈”的讨论再度成为大众的焦点。公告显示,视觉中国去年89起诉讼金额高达3800万元……
△戴建峰在微博上回应“侵权”问题。
视觉中国:都是误会
摄影师:没有误会
自己被侵权自己还要赔8万元?8月15日晚间话题“自己拍的照片被视觉中国告侵权”冲上微博热搜榜。视觉中国向戴建峰发送的《关于贵司使用未经授权图片的相关材料》邮件显示,视觉中国就此事提供了两个解决方式:一是双方合作,戴建峰的公司以单价300元的价格购买不低于已使用数量(173张)图片,合作期限为1年。二是双方和解。戴建峰的公司向视觉中国就已使用的173张图片支付全部使用费用,图片单价为500元/张。上述邮件中给出的“证据”显示,视觉中国称侵权的照片中,官网显示图片作者来源为Jeff Dai/Stocktrek Images/Getty Creative,而Jeff Dai正是戴建峰的英文名。此外,在上述邮件中也包含了一份Getty授权书。
△戴建峰个人微博截图。
△戴建峰个人微博截图。
据《九派新闻》报道,戴建峰查阅邮件后发现,视觉中国所称侵权的照片中,大部分是他自己拍摄的,剩下的也获得了拍摄者的授权。而他所拍摄的所有照片都不涉及与“视觉中国”的合作。其中,最早有10年前拍摄的照片。他还发现,朋友的公司也使用了这些照片,近期也接到了视觉中国告知侵权的电话。
视觉中国官方对此回应称:“经初步核实,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,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。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,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,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。我们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,妥善处理相关误解。”
据《九派新闻》报道,视觉中国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表示,公司内部有搜图功能,会将互联网中的图片与公司图库中的照片进行比对,并对结果做进一步的筛查。若相似度较高,将会采取相关措施。
8月16日上午,戴建峰在社交媒体回应称,“我不接受你们的观点。”“这里没有误会,到现在,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,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。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!!!”
“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受法律保护。”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“符合法定条件,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维权行为,有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有利于作品的创作和传播, 应当予以肯定。”孟博说。
“误会”频出背后是维权还是?
事件发酵后,网友们很快翻起了“旧账”。不少官方账号也接连发文表示,曾遇到过此类情况。
由中国科学院主管、国家天文台主办的《中国国家天文》杂志在微博上跟评:也收到过类似电话,而且一些公版图片也被算作视觉中国的版权。
△图片源自广州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。
而近年来视觉中国的“误会”问题并不少见。北京时间2019年4月10日晚,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发布。随后有网友发现,在视觉中国网站上,这张黑洞照片被标注版权为视觉中国所有。
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随后回应称:“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”。柴继军解释,任何一张照片都有版权,取决于版权人希望这张照片如何使用。这张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的图片说明中已经表述明确:“此图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,仅限于编辑类用途,使用请署名欧洲南方天文台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”
但事实上,包括欧洲南方天文台、NASA等科研机构网站上的物料通常都使用知识共享署名4.0(CC 4.0)国际许可协议,只需清晰可见地注明来源即可免费传播。
△黑洞照片有了版权?(图片来自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2019年4月12日相关推文。)
对此,有评论称,一个宇宙黑洞引出了一个行业黑洞。只有保护知识产权,才能有更多更好的原创作品,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,我国也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和监管体系建设。视觉中国以“能奈我何”的嘴脸,把法务做成销售,一头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,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“维权敲诈”。
随后,有网友们还发现有例如国旗、国徽等照片在视觉中国上也被标注为“版权所有”。对此,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发文点名视觉中国:“国旗、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?”该微博配图显示,国徽照片版权标注为视觉中国,图片为限价图片,用于内文(报纸、网站、杂志内页)不低于150元,整版跨页(报纸、杂志)不低于500元,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,商业价格使用另议。
2019年4月12日凌晨,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,天津市网信办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,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,全面彻底整改。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表示,作为平台方,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,将全面彻底整改,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。
随后的4月18日,视觉中国发布公告称,天津网信办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同年12月,视觉中国网站再度被监管部门约谈,随后停服整改。
今年7月,视觉中国发布业绩预告,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为8900万元—1.04亿元。另据其披露的2022年年报,去年公司及子公司被诉/被申请仲裁有17起,涉案金额1497.45万元;公司及子公司起诉/申请仲裁有72起,涉案金额2301.03万元。89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近3800万元。
维权何以成生意?
别让版权保护陷入“黑洞”
维权本身并无可厚非,但如果走歪了变成一门生意,不仅有违法治精神和立法初衷,让版权保护陷入“黑洞”,也会让自己的口碑翻车。
此前不乏“过度维权”事件,如,有媒体曾曝光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将百余名商户诉至法院,理由是商户使用“潼关肉夹馍”涉嫌侵权,被起诉的商家除了要进行赔偿外,还得缴纳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加盟费。
河南焦作50余家“逍遥镇”胡辣汤商户反映,他们陆续收到法院的传票,原因是他们店铺门牌上使用了“逍遥镇”,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。如果商户想要继续使用“逍遥镇”胡辣汤的名字,每年要缴1000元会费。
……
这些事件与此次图片版权维权在一定程度上属于“异曲同工”。
“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,这些年来,司法实务中出现了一些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,此类行为明显违背立法本意,受到了法律所给予的否定性评价。任何人都不应从不当行为中获利。”孟博表示,值得一提的是,禁止相关主体滥用权利,跟保护其合法权益并不矛盾。从宏观角度而言,限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本身也是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。
的确,著作权法的根本原则,是保护创作者的正当权益,同时不阻碍人类科技文化成果的传播和共享,通过保护版权去保护创造力,激发更多更好优秀的创作。
在此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,要提高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,妥善留存证明自己是权利人的证据。一旦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,可通过公证保全等方式固定相关侵权证据。
同时也提醒商家、企业,别把维权当成生意来创收,让版权保护陷入“黑洞”。
(原标题:“我侵了我的权?”摄影师最新回应称视觉中国侵权,这笔“版权账”到底谁说了算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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